景区各部室:
为进一步规范景区投诉处理工作,切实提高景区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结合景区工作实际,决定设立景区投诉办公室,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诉办公室为游客中心下设机构,主要职责:
1、受理游客(研学师生)的投诉。
2、处理游客(研学师生)的投诉事项,按受理投诉的复杂程度确定自办还是转办。
3、通报受理和处理投诉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4、承办上级交办的涉及投诉的事项。
二、投诉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
三、受理投诉处置程序:投诉办公室受理投诉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方式处理:
1、自办。对事实清楚、情况简单能够立即解决的投诉, 由投诉办公室及时办理。同时,将办理结果书面或口头反馈投诉人,并听取其意见。
2、交办。对处理相关部室及其工作人员较为重大问题或有较大影响问题的投诉,需该部室作出说明的,交由相关部室进行核查处理,相关部室将处理意见及时报投诉办公室,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或口头反馈投诉人。
3、督办。对交办、转办的投诉件,跟踪问效,监督办理情况和结果,对核查事实不清、处理不当的,责成其重新核查处理,必要时投诉办公室也可以直接核查处理。
四、几点要求
1、投诉办公室办理投诉事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及办理方式,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2、对于自办的投诉件,应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交办的投诉件,承办科室应当在接到交办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上报。情况复杂的, 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3、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将投诉材料及投诉人情况转给被投诉人,确需转交被投诉人核实、解决的,应当摘要转交,依法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4、诉办公室要适时做好投诉的受理登记、回复和归档立卷等工作。
5、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8744516752
通化三生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